一、本次受理115年7月至12月於本縣境內辦理之各型表演藝術活動(含場地租借申請),送件時間自115年1月1日至1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表件(場地租借適用)請至台東藝文平台(taitung.gov.tw)-補助專區-相關檔案下載,申請表件有新增欄位格式,勿沿用舊版表格。備妥申請表件含計畫書(一式7份)雙面列印,應備有影音光碟1份,免備文免裝訂寄至文化處表演藝術科邱小姐收。
三、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
【轉知】臺東縣政府辦理「115下半年度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補助暨場 地租借申請審查」歡迎踴躍提案
202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