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件期間:110年1月7日(周四) 至 110年2月05日(周五)
二、受理方式: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信封請註明「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案」
三、「作業要點」於108年8月12日修訂如附件,請詳閱「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作業要點(108年8月12日中市文藝字第1080016101號函修訂版)」,以維權益
註:當年度已入選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演藝團隊年度獎助專案,或者同一申請計畫已獲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文化部附屬機關或文化局其他獎補助經費,不得列為獎補助對象。
四、「申請表件」於110年01月04日修訂如附件,重點說明如下:
(一)資料可雙面影印,請以長尾夾固定,免裝訂
(二)請務必提交影音資料(10分鐘內精華影音)、申請表件電子檔,以符申請資格
(三)團員名冊需至少有1名行政人員,專職或兼職皆可,以符申請資格
(四)110年度受理4月至11月之徵選計畫,並請分類為「演出製作or行銷推廣or技術設備or行政營運or自我提升」
(五)徵選計畫需至少有1項「自我提升計畫」,含改善及提昇團隊專業創作演出和行政營運之具體措施,此為重點審查項目之一
(六)黃色區塊之計畫及經費屬110全年度(1月至12月);藍色區塊之計畫及經費屬110年4月至11月參加傑出演藝團隊計畫之活動及經費
聯繫窗口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 04-22289111#25411李小姐#25413關小姐
詳見文化局網站。
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NewsContent.aspx?menuID=122&id=2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