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輔導演藝團體辦理客家展演-115年度優先補助計畫辦理。
二、為使演藝團體於本市展演內容與本局年度特色節慶之主軸有所連結,整合成系列活動,提升宣傳效益及促進民眾參與,爰訂於114年3月31日上午10時30分辦理線上說明會(https://meet.google.com/teq-hvjd-aig),俾利演藝團體瞭解補助應注意事項,請鼓勵所轄演藝團體踴躍參加。
三、本案申請期間自1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止,請轉知有意願之演藝團體檢具申請文件向本局提出旨揭計畫補助申請,相關資料請至本局官網(https://www.hakka.tycg.gov.tw/)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