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辦理演藝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次受理116年度演藝活動補助計畫申請,115年10月5日至11月6日止,逾時不予受理(送件日期以郵戳為憑)。 三、相關申請文件及其他注意事項可至本局網站查詢及下載(https://gov.tw/Kuz)。